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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澧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临澧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9-11-26 16:48:26 浏览次数: 【字体:

临澧县人民检察院

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2019年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的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为确保履职评议工作有序、有效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2019年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主题,认真搞好对内监督,主动接受市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依法、客观开展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提升检察官司法素能,促进司法公正,为我经济社会创新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临澧检察院检察官履职评议专项工作在院党组的领导下、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进行,自觉主动接受履职评议工作督导组的指导和监督。

县检察院成立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由县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曾晓东任组长,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戴朝林,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灵,副检察长陈明勇,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周济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周济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专项工作的衔接、协调等日常工作;抽调8名同志为成员,分为联络、材料、评查、宣传、后勤保障等。

 三、评议对象

评议对象为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检察官1名,由院党组确定为冉楠,报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公示。

四、评议内容

对县人大常委会任命法律职务以来,被评议对象各方面的履职情况,重点是:

 1遵守职业道德情况。维护、遵守宪法和法律情况;遵守政治纪律和坚守理想信念情况;恪守职业道德情况;遵守司法礼仪情况;加强业务学习培训情况等。

2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情况。正确适用法律、准确适用裁量权情况;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案情况;执法办案效果;

司法能力与司法水平情况;工作实绩与奖惩情况等。

3、自觉接受监督情况。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情况;办理县人大常委会转办、交办涉法涉诉案件情况;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及人民群众监督情况。

4、廉洁自律情况。有无违反各项廉政制度情况;有无执法行为不规范、司法不公、办案不廉、作风不正等情况;有无违反《检察官法》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五、评议步骤

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分为动员部署、自行评查、评查调查、集中评议、整改落实五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下旬)

人大监督评议工作督导组进驻后,检察院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将严格按照督导组的指导开展以下工作。

18月下旬,研究拟定本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和具体工作机构,明确工作人员,确定评议对象,提请院党组研究通过,报送人大监督评议督导组,并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

28月下旬,召开动员大会对检察官履职评议进行工作部署。

38月下旬,对各小组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和工作目标,严明工作纪律和要求。

(二)自行评查调查阶段(8月下旬至9月下旬)

18月下旬至9月中下旬,组织被评议检察官撰写履职情况报告。组织对被评议检察官承办的案件开展评查,同步开展履职情况调查。主要评查被评议检察官201711日至2019630日期间承办的案件,数量不少于20承办案件不足20件的全部评查,超过20件的,根据市、县人大常委会转办、交办涉法涉诉案件情况、本院案件管理部门评查情况,结合本院平时掌握的情况,综合确定最终评查案件。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法院发回重审案件、重大改判案件、超期办理案件、本院不捕不诉案件等为必查案件。所有承办案件及拟评查的案件花名册报县司法公正常德行组委会办公室备案。           

29月下旬,组织召开本院履职评议大会,大会主要议程:(1)被评议对象向大会报告履行职责情况;(2)案件评查、调查组发表综合评议意见;(3)组织全院干警及部分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对被评议对象按照德、能、勤、绩、廉”5方面进行民主测评;(4)按照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通报民主测评情况;(5)院领导讲话。

39月下旬,及时向人大督导组报送履职评议工作资料及民主测评结果。

(三)接受人大评查调查阶段(10月上旬至10月中旬)

1确定重点评议对象。将人大评议领导小组确定的1名常委会会议评议检察官名单在本院网站进行公示。

2配合开展案件评查。9月上中旬至10月上旬,配合人大评查组对1名被评议检察官201711日至2019630日期间承办的案件进行阅卷评查,每名被评议对象需评查的案件数量不少于20件,不足20件的,全部评查,超过20件的,由人大常委会综合确定最终评查案件。检察院评查组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做好相关调卷工作。

3配合开展履职情况调查。9月上中旬至10月上旬,人大调查组将对1名检察官履职情况开展调查、走访活动,重点向诉讼参与人、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了解有关情况,征询各方面意见与建议,并对其公开庭审、公开执法办案活动进行旁听和观察。检察院调查组根据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四)集中评议阶段(10月中旬至10月下旬)

1形成相关报告。院形成开展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情况报告(内容包括工作基本情况及评议等次、主要做法、存在的问题、整改打算等),被评议检察官形成履职情况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本工作方案明确的评议内容及整改打算)。

2根据人大常委会集中评议开展工作。10月下旬,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开展集中评议。主要议程为:(1检察院向大会作检察官履职评议专项工作报告。(21名检察官向大会报告履职情况。(3人大评议领导小组作综合评价报告。(4)对1名检察官履职情况开展专题询问。(5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评议发言。(6)对1名检察官履职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

(五)整改落实阶段(11月上旬至12月下旬)

1相关问题处理。11月上旬,根据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履职评议工作督导组督导意见,结合本院评议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及其他问题,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报评议领导小组审定。将履职评议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分门别类,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2对履职评议中发现的本院检察官履职过程中的问题及时向被评议对象进行反馈,要求深刻剖析原因,立即整改到位,并书面报告整改情况。

3对履职评议中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或问题移送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处理;对评查中发现的适用法律错误、程序严重违法或者处理结果显失公正的案件依照有关法律程序办理。

4针对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分析、总结,查找原因,完善相关制度,落实相关责任,促进检察官队伍建设,提高司法水平和公信力。

512月下旬,本院向人大评议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的整改落实情况汇报材料。根据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向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汇报整改落实情况。

六、评议结果运用

1评议结果在媒体进行公示;

2满意票未超过三分之二的,在人大常委会依法启动进一步监督程序后,积极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3涉及司法人员违纪违法问题,按人大常委会要求依法依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七、评议要求

1.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本院各部门、全体检察人员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正确对待,树立监督即是支持与爱护的理念,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提升司法能力与水平,把这次履职评议作为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公正司法的一件大事来抓,高度重视,积极参与,认真落实好各个环节的相关工作。

2.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开展检察官履职评议,是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司法公信、促进公平正义、加强司法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要按照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检察官评议的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认真组织自评自查,全力配合好市人大常委会监督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开展的各项工作。院党组将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专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切实负起相关领导责任,各工作小组成员要增强责任意识和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各部门要积极认真地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全院一盘棋,认真完成好专项工作各环节工作任务,确保评议工作顺利进行。

3.客观公正,凸显实效。在开展履职评议过程中,要坚持依法客观工作原则,全面掌握履职情况,突出案件评查、走访调查、群众参与等重点环节,如实报告评议过程。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与建议。要加强整改力度,确保整改意见逐条逐项得到落实,切实取得监督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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