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预算公开
2022年临澧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临澧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对临澧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各项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检察工作规划,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三)依照法律规定对由县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四)对本县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五)负责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六)负责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七)负责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八)受理向县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办理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案件。
(九)负责检察机关的理论研究工作。
(十)负责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协同县级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组织指导检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检务督查工作。
(十二)负责检察机关财务装备和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十三)负责其他应当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临澧县人民检察院机关本级现有5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临澧县人民检察院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中央财政补助和上年结余结转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077.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09.02万元,中央财政补助242.98万元,上年结余结转25.26万元,无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收入较去年增加41.58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72.82万元,中央财政补助减少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077.26万元,其中,公共安全953.26万元,教育支出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1.58万元,主要是公共安全支出增加37.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077.26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953.26万元,占88.49%;教育支出1万元,占0.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3万元,占4.86%;卫生健康支出21.7万元,占2.01%;住房保障支出49万元,占4.55%。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98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95.26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专项业务费等,其中:业务工作专项支出31.97万元,主要用于地方帮扶、检察干警基金、扫黑除恶专项经费等方面;运行维护专项支出63.2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办案设备购置更新、执法执勤车辆购置更新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46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2.32万元,上升12.8%,主要是办公费、物业费、差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相较2021年增加了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 “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万元,拟召开6会议,人数100人,内容为案件听证会4次,人数60人,预算0.6万元;检察开放日会议2次,人数40人,预算0.4万元;培训费预算1万元,拟开展3次培训,人数9人,内容为入党培训,人数3人,预算0.1万元;检察业务培训,人数3人,预算0.4万元;干部党校培训,人数3人,预算0.5万元;拟不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077.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2万元,项目支出95.26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