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化检务公开,不断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主动性,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12月22日上午,我院邀请部分县人大代表听庭评议黄某等七人恶势力团伙案。
庭审现场
我院专职检委、第一检察部主任李润霞同志出庭支持公诉,法庭调查阶段,举证、质证井然有序,法庭辩论阶段,据理力争,极力反驳。在公诉人的积极指控下,七名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庭审评议
庭审结束后,人大代表围绕“文书质量”、“出庭规范”、“质证、法庭辩论”、“出庭整体效果”等六个方面对公诉人的庭审表现进行集中评议,一致认为:公诉人质证紧扣重点、反驳敏捷有力,释法说理透彻,庭审效果较好。“公诉人着装规范、精神饱满,询问思路清晰、简明扼要,辩护有理有据、反驳得当。”县人大代表李晓刚同志给予高度评价。
编辑:张吴臻
审核:何卫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