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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澧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9年度)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9-03-25 09:18:58 浏览次数: 【字体:

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文件(十五)

临澧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316在临澧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临澧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曾晓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临澧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我们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推进开放强县、产业立县,实现赶超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这一年,我们致力于服务大局,在履职尽责中彰显作为担当。增强政治自觉。检察机关是党领导下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讲政治是第一位的要求。检察院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头等大事抓紧抓实,全院上下不断深化检察业务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的认识,自觉把讲政治落实到各项检察业务中。增强标准自觉。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自觉把三个效果作为司法理念和价值追求贯穿到司法办案全过程,注重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监督智慧处理具体的法律业务问题,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优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增强行动自觉。把一个个具体案件办好,办出成效,就是服务大局,用法律监督的实际行动承担起服务大局的政治责任。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严惩损害民生民利犯罪,批准逮捕45人,提起公诉82人。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办理2起非正常上访涉嫌犯罪案件,3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嫌犯罪案件。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办理涉企刑事案件4042人,落实除虫护花工作机制,惩治破坏企业发展、侵害企业权益违法犯罪,提起公诉15人;对企业自身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犯罪,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6人,不起诉4人,为助推企业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司法环境。

这一年,我们致力于扫黑除恶,在积极参与中落实检察责任。打好认识主动仗。提高政治站位,成立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15次,讨论案件7次,组织指挥全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认真学习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深刻领会依法严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重大意义,强化责任担当,守住法治底线,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将每一起案件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案件。打好行动攻坚仗。做好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派员介入涉黑涉恶犯罪案件3件,与公安机关共同破解取证难、认定难等问题,提出侦查取证建议20余条,追加逮捕6人、追加起诉8人,向县监察委员会移送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线索3条。打好配合整体仗。紧紧依靠党委政法委组织协调,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的衔接配合,形成扫黑除恶强大合力,打掉涉黑涉恶犯罪团伙7个,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72人,提起公诉38人,扫黑除恶整体工作位居全市第一方阵,审查批准逮捕工作全市第一。

这一年,我们致力于主责主业,在全面发展中强化法律监督。 转观念,谋求全面发展。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有更高水平、更丰富内涵的需求,不仅要在刑事案件中感受到,还要在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感受到。反贪职能转隶后,让检察机关有更多的精力做优做强做实检察监督。我们立足工作实际,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侦监、公诉、民行三项业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引领全体检察人员从思想上转变重刑轻民” “重刑事轻行政的观念,从行动上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及公益诉讼全面平衡充分发展。突重点,强化刑事检察。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58人,同比上升38.6%;提起公诉306人,同比上升20%。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4件、撤销案件5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51起;追加逮捕9人、追加起诉16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发出《纠正审理违法意见书》4份;提出抗诉1件。深化刑罚执行监督,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442人次,提出纠正意见26条;纠正提请减刑、假释不当案件1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检察建议15条。补短板,做实民行检察。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加强对生效民事裁判、调解和审判、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办结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21件, 较往年上升90.91% ,其中虚假诉讼监督案件8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3件,支持起诉案件10件。采用检察建议等方式提出监督意见8件,法院全部予以采纳。加强行政检察监督,办结各类监督案件 80 件,较往年上升247.82%,其中办理行政执行活动检察监督11件,破除了多年来行政诉讼监督的空白。采用检察建议方式提出监督意见78件,纠正行政机关不正当履行职责情形69起。人民群众对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的知晓度和认可度不断提升。

这一年,我们致力于公益诉讼,在督促协同中促进依法行政。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主动向县委、人大、政府汇报公益诉讼工作,紧紧依靠领导机关的重视和支持,更好地推进工作。两办下发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县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县政府十七届二十一次常务会议将检察公益诉讼列为议题,释放了大力支持公益诉讼的强烈信号。我们秉承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加强了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凝聚了工作共识,在环保局、食药监局等三家单位建立了检察联络室,为开展公益诉讼营造了良好环境。严守法律定位。公益诉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赋予检察机关的新职能,我们严格按照法定范围开展监督,紧紧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1份,相关行政机关整改回复8份。督促国土局依法履行职责,收回拖欠国有土地出让金1708万元。讲求监督实效。以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为契机,先后立案调查公益诉讼案件6件。注重把沃沙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作为公益诉讼的样板,经调查走访,向环保、水利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加强治理和监管。环保局、水利局高度重视,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开展水源补充、恢复防护措施、清除与水源保护无关的船舶及建筑,主动联合农业部门做好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制定了县、镇、厂三级巡查制度,投入7万余元加强库区人、财、物保障,开展库区清四乱工作,安装取水口视频监控,组织专人加强对库区管网维护、禁养禁钓管理和卫生保洁。专项行动在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成效明显,我县21处饮用水水源经取样监测,全部达到类以上水质。

这一年,我们致力于司法为民,在接受监督中提升检察形象。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6次,走访代表委员62人次,赠阅检察期刊150余册。开展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2次。依托检务公开平台、新媒体主动公开案件信息、发布工作动态300余条,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有序推进五感教育。部署加强五感教育,争做五种人专题活动,党组班子一人一专题开展辅导,激励检察干警增强集体感、责任感、荣誉感、归属感、危机感,队伍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建立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绩效考核机制,解决了干多与干少一个样的问题;建立执法状况考评机制,解决了干好与干差一个样的问题;建立纪律作风十分制量化监督机制,解决了干与不干一个样的问题,创先争优氛围更加浓厚。努力回应群众需求。开展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为主题的法治进校园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幼儿园园长参加为儿童撑起法律的保护伞专题讲座,共话未成年人保护。开展严格公正司法,助推产业强县环境优化为主题的送法为企,执法暖企活动,邀请烟花企业法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20余人旁听徐合平非法储存爆炸物案庭审,以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之罪与罚为题举办法治讲座,增强防范和化解风险的能力。开展走进12309,检察为民新体验检察开放日活动,全面宣传检察职能和检察工作,在法治的主旋律中传播检察好声音。

各位代表,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政府大力支持,得益于政协民主监督、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司法理念有待转变。重刑事轻民事、重实体轻程序、重打击轻保护等陈旧执法理念仍不同程度存在;二是监督能力有待提升。不敢监督、不善监督、不愿监督,慢作为、不作为一定程度存在。三是检察宣传有待加强。形式比较单一、载体不够丰富、方法亟需创新。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以落实、稳进、提升为检察工作总基调,推动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全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赶超发展贡献更多的检察智慧和力量。

坚持党的领导,着力服务发展大局。注重把坚定不移讲政治与部署和推进检察工作结合起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切实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检察工作各领域、全过程。注重把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与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以持续打击面上犯罪为主要任务,以深挖彻查保护伞为主攻方向,以推动综合治理为着力点,依法惩治危害社会秩序的犯罪,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注重把预防犯罪与化解矛盾结合起来,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完善检察环节污染防治工作机制,完善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机制,把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纳入救助范围。注重把检察环节执法办案与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结合起来,突出平等二字,加强平等保护,坚决杜绝选择性司法。注重把监察委员会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与法律赋予的职务犯罪侦查权结合起来,加强与监察委员会的工作衔接,严格依照办案规范和程序,依法惩处司法工作人员违法办案、损害司法公正的违法犯罪。

坚持主责主业,认真履行检察职能。推进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使强项更优、把弱项补强。强化批捕起诉职责,严厉惩处网络传销、电信诈骗、套路贷等违法犯罪,严厉惩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生产销售假种子、假农药等伪劣产品违法犯罪强化刑事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确保侦查机关严格、准确、公平执法。加强审判监督,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加强刑罚变更执行、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刑罚执行监督。强化对虚假诉讼、违法调解、裁判结果和审判人员违法行为、违法执行,以及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行为的监督强化公益诉讼,树立通过诉前程序实现维护公益目的是司法最佳状态的理念,加强诉前监督、沟通、协调,把握好办案的质量和监督的精准性,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用实际行动当好公共利益的捍卫者。

坚持改革创新,落实司法改革任务。牢记党对改革的集中统一领导,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勇往直前的奋斗姿态把改革进行到底。结合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原则,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构建权责明晰、激励有效、约束有力的检察权运行机制。结合精简、务实、效能原则,全面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按照上级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的顶层设计要求,优化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内设机构。结合《刑事诉讼法》修改,全面贯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引入值班律师制度,保障认罪认罚的自愿性,保障当事人包括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突出公诉的审前主导作用,促进法律规定有效落实。

坚持监督管理,努力提升检察效能。进一步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做好人大代表评议检察工作,创新开展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主动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坚持走出去” “请进来,密切代表委员工作联系。进一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做实检务公开,拓展宣传范围,丰富宣传形式,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建议权、监督权,真正把评判检察工作的表决器交到人民群众手中。进一步强化案件管理,建立健全执法状况考评与绩效奖惩相衔接工作机制,努力规范司法行为。进一步强化检务保障,推进智慧检务建设,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破解发展难题。

坚持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干警素质。政治建设为统领,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作风建设为根本,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持之以恒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健全内部从严查处机制,坚决杜绝司法腐败。业务建设为重点,完善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体系,持续深入学习《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刑事诉讼法》,邀请法学专家、法官、警官、律师来院培训讲课,提升检察队伍的能力和水平。检察文化建设为载体,讲好检察故事,宣传先进典型,践行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检察官职业道德,激励干警新时代有新担当新作为。

各位代表,时代催人奋进,使命激励前行。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虚心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砥砺奋进,忠诚履职,奋力谱写新时代检察事业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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