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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澧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7)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7-11 17:49:43 浏览次数: 【字体:

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文件(十六)

临澧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29日在临澧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临澧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曾晓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临澧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四年工作回顾

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们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聚焦平安临澧,注重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333486人,提起公诉597887人。

严厉惩处影响公众安全感的犯罪依法打击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批准逮捕29人,提起公诉56人;依法打击黄赌毒犯罪,批准逮捕64人,提起公诉161人;依法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准逮捕215人,提起公诉277人。

坚决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强化与公安、法院协作配合,批准逮捕网络诈骗、网络传销等犯罪嫌疑人42人,提起公诉62人。办理了面广人多,涉案金额近18亿元的刘宁、冉启均、孟洋等20人组织、领导传销系列案。

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落实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不批准逮捕17人;不起诉14人(其中附条件不起诉5人);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71件。依法处置校园欺凌和暴力涉及的刑事案件,批准逮捕6人,提起公诉11人。

聚焦民生民利,注重服务发展大局。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

重视对传统产业的司法保护。依法办理烟花行业易发多发的非法制造、买卖、运输爆炸物犯罪案件2950人。一方面加大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力度,批准逮捕无证生产经营的涉案人员6人,提起公诉15人;一方面注重保护合法生产经营企业权益,依法审慎处理企业法人涉及买卖、运输爆炸物犯罪案件,决定不批准逮捕16人,不起诉6人。

重视对食品安全、医疗秩序和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与公安局、市药监局形成合力,打击非法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犯罪,依法批准逮捕4人,扣押国家禁止进口的冷冻肉7000余件。查处了县卫生监督所执业监督科原主任邵学军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案,督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移送涉嫌非法行医案件1212人。高度关注群众反映的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督促林业综合执法大队向森林公安局移送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13人;督促环保部门对6家企业污染水源问题进行查处。

重视对信访秩序的司法保护。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引导人民群众依法、有序、合理表达诉求。依法办理了文定元、吴东海、蒋从英、郭大金赴省进京非访涉嫌犯罪案件,为规范治理信访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

重视对文化资源的司法保护。会同文化、公安等部门深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九里楚墓群开展实地调研,凝聚保护合力,审查起诉盗掘古墓葬犯罪案件315人,9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聚焦腐败治理,注重惩防职务犯罪。牢记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2327人。

突出查办贪污贿赂案件。着眼于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持系统抓、抓系统的工作方法,立案侦查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案件1215人,侦查终结1114人,法院判决1115人。关注涉农惠民领域,查处贪污案件22人;关注征地拆迁领域,查处贪污、挪用公款案件47人;关注重大工程建设领域,查处行贿受贿案件33人。

严肃惩治渎职侵权犯罪。坚持有案必办、执法必严,立案侦查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失职渎职犯罪案件1112人,侦查终结910人,法院判决77人,均为有罪判决。深挖安福汽车东站一房多卖案背后的失职渎职犯罪案件,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名。

同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深入危房改造、油茶新造林和低改垦复、扶贫等领域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调查,上报预防调查报告9份。结合个案预防和犯罪分析,向党委、政府报送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分析报告4份、发出检察建议6份,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86人次。推进预防职务犯罪讲座走进了党校干部教育培训课堂。

聚焦监督主业,注重促进公平正义。认真履行监督、审查、追诉的法定职能,守护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检察监督。强化立案监督,对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监督立案9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15件。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追加逮捕52人,5人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加起诉22人。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对认定事实不清、认定罪名不正确、适用刑罚明显不当等情形依法提出抗诉36人。依法办理不服法院刑事判决裁定申诉案2件。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贯彻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加大对行政执法和民事执行工作监督力度,办理督促起诉案件8件,督促履行职责案件44件,执行监督案件9件,申请监督案件2件。

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开展收押、出所监督检察,纠正监管活动违法37次,切实维护监管场所秩序。开展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检察,全面核查执行情况,纠正脱管漏管20人次,对监外执行条件消失或严重违反监管规定的,督促收监执行6人。

保障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防止无罪受究,对不构成犯罪的,决定不批准逮捕21人,不起诉15人。对涉嫌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决定不批捕65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53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69名犯罪嫌疑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强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依法为律师履职提供服务147次,切实解决检察环节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的问题。

聚焦规范司法,注重深化自身监督。不断增强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让人民监督权力,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执行监督法,向人大及其常委会请示汇报检察工作65次。做实做细司法公正常德行暨检察官履职评议、代表评议检察工作,办理人大交办事项23件,接受人大常委会执法监督检查10次, 8名检察官接受履职评议。加强与人大代表的工作联系,走访人大代表226人次,赠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专刊》136500份。

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采取走访政协委员、召开民主监督座谈会等形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听取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依法公开重大活动29个,重要事项15项,案件程序性信息1214条,重要案件信息15条,终结性法律文书421份。邀请人民监督员评议案件5件,邀请两代表一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4次。

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健全了规范检察裁量权的《检察委员会审议不起诉案件规定》,细化了评判执法状况的《执法质量评查工作机制》,出台了奖惩办案人员的《执法办案质量责任制度》。以问题为导向,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网上监督平台,变事后监督单一模式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评查各类案件1267件。接受全省检察机关撤案、不起诉职务犯罪案件专项督察和全市政法系统不捕、不诉案件交叉专项评查,案件优秀率达95%以上。

聚焦队伍素质,注重提升执法公信。牢牢把握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总要求,始终坚持司法为民。

着力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教育活动引领,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坚定队伍理想信念。坚持领导班子表率,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查摆和整治四风、不严不实等问题。

着力业务能力建设。注重人才引进,先后招录检察干警14人,其中硕士学位2人,具有法律执业资格9人。注重搭建平台,成立青年工作委员会,促进青年成长成才;鼓励参加高学历教育,2名干警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统筹教育培训,派员参加上级检察机关组织的业务培训近120人次。注重岗位练兵,开展听庭评议优秀案件和优秀法律文书评选等活动,骨干断层、青黄不接现象得到改观。

着力纪律作风建设。立足提升干警自律意识,组织干警集中学习准则条例、开展党建知识竞赛等活动;立足制度管人管事管案,修订完善涵盖检察业务、检察队伍、检务保障三大方面33项规章制度;立足落实两个责任一岗双责,明确专人执纪执规,保持了干警违法违纪违规投诉零记录。

着力检察文化建设。开展清明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活动。坚持模范引导,实地学习感动中国十大人物”——沈昌健先进事迹,树立身边典型12个,发挥检察文化的引领、融合和凝聚作用,不断提振检察干警精气神。

刚刚过去的2016年,是全面换届之年,是司法体制改革攻坚之年。

——这一年,我们严守换届纪律,强化了纪律作风建设,做到了思想不乱,队伍不散,节奏不变,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平稳发展,检察官整体形象得到社会认可。

——这一年,我们服务发展大局,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两个专项立案监督工作,督促立案57人。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侦查活动监督工作,监督撤案88人。

——这一年,我们加强了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相衔接,与18家行政执法单位达成共识,信息共享,推进了两法衔接机制平台建设。

——这一年,我们按照司法体制改革部署,认真做好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经考核考试,有15名检察官首批遴选入额,占检察编制数的27.3%,为推进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分类管理奠定了基础。

——这一年,我们把检察官履职评议与检察队伍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开展倾听检察微故事、凝聚发展正能量主题演讲活动,用检察好声音,传递正能量。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我们连续八届21年保持全国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获评湖南省二〇一四届文明单位;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调测评,检察官整体形象连续四年位居全市前三位;检察执法状况连续四年在全市名列前茅。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县委的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回顾过去的工作,我们清醒地看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力度有待加大;二是法律监督工作能力有待增强;三是创先争优机制有待完善;四是检察工作宣传方式有待创新。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思路暨2017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五个发展新理念,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临澧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检察业务、检察队伍和检察保障一体建设,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全面提升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水平,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准确把握人民对平安和谐的期盼,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要提高政治警觉,从严从实从细抓好保安全、护稳定工作。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依法打击影响大局稳定、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黑恶势力、涉爆涉枪、盗抢骗、制贩毒品、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深入推进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网络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以及房地产领域合同诈骗、骗取贷款等犯罪,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严厉惩治暴力伤医等犯罪,突出打击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加大对食品药品流通领域商业贿赂、非法经营等犯罪惩治力度,从严惩治严重污染水源、大气、土壤以及破坏林业、渔业资源等犯罪,着力推动健康法治建设。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大对欺压百姓、胡作非为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力度,全面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申诉案件工作,深入解决引发社会矛盾的源头性基础性问题。

准确把握人民对反腐倡廉的期盼,切实加大办案力度。要坚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继续深入开展集中惩治和加强预防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加强对涉农扶贫资金最后一公里精准监督,保障扶贫政策和资金真正惠及贫困群众;善于发现和查处安全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严惩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腐败犯罪。强化职务犯罪源头预防,坚持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相统一,以实际行动诠释对党的忠诚。

准确把握人民对公平正义的期盼,切实强化检察监督。要积极顺应改革发展需要,聚焦检察监督主责主业,真正在检察监督上下功夫。全面加强刑事检察监督。要深入贯彻刑事诉讼法,强化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的监督,更好地惩治犯罪、保障人权。推进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以加强对公权力监督为核心,推动健全多元化民事检察监督格局,常态化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加强对生效裁判、调解以及审判人员违法、执行活动的监督;要积极探索行政检察监督,统筹推进行政生效裁判、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监督,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平台。进一步深化控告申诉检察监督。畅通信访受理入口,实现信、访、网、电、视频全面融合。更加重视办好刑事赔偿案件,积极开展国家赔偿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检察监督。积极参与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对犯罪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坚决依法惩处。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殊程序,推进对未成年人的综合保护。

准确把握人民对规范司法的期盼,切实加强内外监督。要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意识。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接受人大执法检查。不断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切实保障人大代表的知情权、监督权。及时办理、答复代表意见和建议,积极借助检察机关官方微信、微博、短信平台,加强与代表的日常联系,切实从人民群众呼声中找准司法为民着力点,在人民监督下,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水平。推进规范司法行为常态化,建立健全类案指引、案件质量评估、司法业绩考核、错案责任倒查等制度机制,严格执行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制度,在业绩考核和干部评价中突出规范司法的内容,持之以恒规范司法行为。

准确把握人民对公正廉洁的期盼,切实提升队伍素质。要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持续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认真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监督条例,把对党忠诚落实到做人做事、司法办案各环节。开展分层分类分岗培训,着力解决本领恐慌,大力弘扬工匠精神,采取法律适用解析等司法实务培训和听庭评议等岗位练兵活动,着重提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坚持思想教育、制度约束相结合,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

各位代表,“纷繁世事多元应,击鼓催征稳驭舟”。我们坚信,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检察工作一定会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沿着法治轨道疾步前行。我们要牢记使命、忠诚履责,为推进新创业,建设新临澧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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