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检察院组织学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和公安部明确的32种违法上访行为相关内容
临澧检察院组织学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和公安部明确的32种违法上访行为相关内容
12月1日,临澧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丁晓领学《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和公安部明确的32种违法上访行为相关内容。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冠主持会议。
12月2日,临澧县检察院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和公安部明确的32种违法上访行为相关内容。丁晓副检察长要求,要抓好自学,努力在全单位形成自觉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要管住自己、管好家人,坚决不参与非法集资,不参与缠访集访闹访等活动;要正确引导亲朋好友,倡导他们通过正常渠道依法依规表达诉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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