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检察这一年——请查收这份成绩单
2021年1月16日下午,在临澧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临澧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王冠同志向大会报告2020年度检察工作情况。1月17日下午,检察工作报告获全票通过。
2020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体要求,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时代坐标,主动适应司法体制改革新形势,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聚焦中心工作,在服务大局中彰显检察担当
1.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更有为
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断卡”行动,批准逮捕6人,提起公诉13人;办理司法救助案件6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3万余元;监督纠正医疗废物暂存设施不符合要求、分类不规范等12类情形。
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更有力
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犯罪嫌疑人23人,提起公诉52人,追加逮捕1人;追加起诉11人;对应扣未扣的8万元涉案资产,建议公安机关予以扣押;移送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线索13条,批准逮捕黑恶势力“保护伞”犯罪嫌疑人2人,提起公诉2人;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4份。
3.融入“开放强县、产业立县”战略更有方
举办“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推进“检企共建”;批准逮捕破坏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违法犯罪嫌疑人10人,提起公诉7人;不批准逮捕涉嫌犯罪企业管理人员16人,不起诉11人。
二、聚焦法治环境,在平安建设中守护公平正义
1.重点突出严打击
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07人、提起公诉223人。其中,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犯罪嫌疑人19人,提起公诉20人;批准逮捕抢劫、盗窃犯罪嫌疑人34人,提起公诉45人;批准逮捕涉黄赌毒犯罪嫌疑人19人,提起公诉45人。
2.多措并举重保护
办理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2件3人,决定附条件不起诉2人;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嫌疑人10人,提起公诉12人;开展 “法治进校园”巡讲和“我的身体我保护”宣讲活动;对1名未成年被害人落实“一站式”办案救助机制。
3.有的放矢强治理
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号检察建议”,用法治守护“脚底下的安全”;落实群众来信件件回复制度,妥善处理来信来访20件(次),依法办理非正常上访涉嫌犯罪案件1件;举行民事申诉案件公开听证,促进案结事了。
三、聚焦主责主业,在全面发展中推进四大检察
1.做优刑事检察
办理立案监督案件4件;追加逮捕3人,追加起诉11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7份,《检察建议书》5份,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3次;引导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198份,认罪认罚率92.3%;提出确定型量刑建议163条,法院采纳150条。
2.做强民事检察
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22件。其中。办理支持起诉案件6件;监督纠正民事审判活动违法3起;监督纠正人民法院终结执行程序违法2起;办理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案件7件。
3.做实行政检察
审查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0件。立案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1件;对行政机关存在的减免、放弃处罚罚金等情形,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书》8份。
4.做好公益诉讼
开展“公共租赁住房清理整顿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督导退租18户,追缴租金5万余元;督促住建部门追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113万余元;对网络食品外卖平台违法经营、违规播放保健品电视广告、违规销售进口奶粉等情形,督促违法主体整改到位;配合开展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专项行动,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对蜂子山失火案涉案人员提出补植复绿的诉讼请求,得到法院支持。
四、聚焦过硬本领,在提升素能中淬炼检察队伍
1.厚植铁一般的理想信念
重点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意识形态专题学习常态化;落实“三同步”原则,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和话语权。
2.练就铁一般的工作本领
开展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专题学习;举办业务知识测试,派员参加上级检察机关业务轮训30余人次;举办首届“青年杯”辩论赛。
3.锻造铁一般的纪律作风
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落实“一岗双责”;采取上廉政教育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强化纪律作风内部督查,编发督查通报5期;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执行各项纪律禁令。
五、聚焦内外监督,在整改提升中规范司法行为
1.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全面开展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做实检察官履职评议;组织人大代表开展听庭评议,派员参加议政日活动;走访人大代表40余人次。
2.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
邀请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参加主题多样的检察开放日活动;
邀请社会各界人士以听证员身份参加检察听证。
3.自觉加强内部监督
完善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员业绩评价考核制度;加强对案前、案中和案后全过程的案件质量、办案程序、办案纪律的督查;推行办案数量、办案质量定期通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