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检察简报第九期
临澧检察简报
第九期
临澧县人民检察院编 2013年11月15日
临澧县检察院“三字”工作法
提升办理控申检察新职责案件的能力
今年以来,临澧县检察院以贯彻落实“两法一规则”工作为载体,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中运用“新”、“难”、“实”三字工作法,有效提升正确履行控申检察新职责的能力。
一是求“新”。一方面在学习模式上求新,采取主管领导督学、科室主任带学相结合,规定每周五下午为领导督学时间,每天上班半小时为带学时间,干警累计学时150多小时;一方面在学习内容上求新。除了系统地学习“两法一规则”法律条款外,还要求熟记涉及控申检察新职责法律条文,重点研读法律条款的立法背景和立法精神,为干警正确运用新增法律条文妥善处置来信来访打基础。
二是破 “难”。认真分析“两法一规则”给控申工作带来的新挑战,重点围绕当前违法行为控告案件审查,诉讼权利行使受阻控告案件审查以及刑事立案监督、民事监督案件审查等新增职责难点案件,建立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流程,结合控申工作实际,逐一破解工作遇到的难题。今年5月,该院受理信访人陈某反映县法院执行判决存在违法行为的控告案件,控申部门经调查和审查,查明信访人陈某因民事判决执行不到位而引发信访。与此同时,该院及时开展当事人释法说理工作,并向县法院提出了“加大执行力度,及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将此案执行到位”的检察建议。
三是重“实”。该院坚持从控申接访、受理案件、释法说理、化解纠纷等环节入手,要求在执法办案中贯穿“三个有”,即有感情、有耐心、有办法,“三个不能有”,即不能有傲慢态度、不能有急躁情绪、不能有违规言行。该院在办理吴某要求变更叶某(涉嫌故意杀人,有精神病史)强制措施信访案件时,办案人员及时展开调查,并会同侦查监督部门向公安机关提出了“对犯罪嫌疑人叶某进行精神病鉴定”的检察建议,平息了来访者的过激情绪。由于控申工作机制健全、措施有力、办理及时,今年所办结的3件控申检察新职责案件未引发一例越级访和赴省进京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