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使别人伪造证据告“东家”“潜伏”律师被刑拘
“潜伏”律师被刑拘
指使别人伪造证据告“东家”
“潜伏”律师被刑拘
作为政府征地拆迁部门的法律顾问,竟指使别人伪造证据告自己的“东家”,骗取国家土地征用补偿款70多万元。最近,这名吃里扒外的“潜伏”律师被湖南省临澧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被刑事拘留。
2006年3月,湖南省常德市人民政府发布征用土地公告,拟征用常德市武陵区南坪岗乡白马湖村和护城乡仙源社区600多亩土地。当地村民许美贵、陈立伟的10亩鱼塘正在被征用之列。两人在市征拆处初步摸底登记后,见有机可乘,动起了歪脑筋,合谋在鱼塘内抢建设施以骗取国家补偿金。随后,安排工匠在鱼塘内抢铺大理石近70000平米,抢搭温室大棚800多平米,抢建锅炉4个。2007年上半年,市征拆处工作人员在复查登记时将陈、许二人抢搭抢建的设施全部进行了补充登记。2008年年初,因被征用鱼塘的附属设施前后两次登记差异较大,市征拆处组织调查小组进行调查,并向数名知情村民收集了调查材料,证实陈立伟、许美贵鱼塘内的相关设施确系征用土地公告发布后抢建所致。尽管如此,市征拆处仍然于同年9月发放给陈立伟、许美贵征用土地补偿资金68万余元(包括抢建设施款46万余元)。然而,陈、许二人欲壑难填,对补偿数额仍不满足,随后聘请律师全某分别向建村供应商收集了调查材料,准备今后向市征拆处提起民事诉讼索取更多的补偿资金。
2009年春节之后,市征拆处聘请的法律顾问陈希寿主动将陈立伟约至其办公室,称自己是市征拆处的法律顾问,问陈立伟是不是要与市征拆处打官司。陈立伟因不了解对方意图顺应潮流没有和其深谈,仅表示中有这个想法。几天后,陈希寿再次将陈立伟约至办公室,直接了当地告诉他,自己与市征拆处的聘任法律顾问的合同快到期了,如陈要与市征拆处打官司,能给陈出主意,官司包打赢。两人经过合谋,达成了交易。
在收到陈立伟3万元“报酬”之后,陈希寿将陈立伟约至办公室,把市征拆处前期调查材料交给陈立伟看,并称这些材料能够证实陈立伟要求补偿的设施系政府征地公告发布后抢搭抢建的,不过很多对象调查笔录不规范,问话方式具有诱导性。随后,陈希寿授意陈立伟重新找这些调查对象收集材料,让他们证明要求补偿的设施是政府征地公告发布前修建的,并要求陈立伟在收集完材料后要交给他过目。之后,陈立伟分别与市征拆处调查过的调查对象联系,指使其向二人的律师全某作伪证证明陈立伟、许美贵鱼塘内的相关设施是政府征地公告发布前修建的。陈立伟将改变后的证言复印后交给陈希寿过目。陈希寿看过材料后认为其中大理石销售商陈某的证言证实的大理石销售价格太低,要陈立伟找陈某重新取证将大理石价格提高,以便于今后调解。陈立伟遂指使律师全某将陈的材料重新整理,将大理石价格从每平方40多元提高到130元。
2009年3月23日,陈立伟、许美贵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市征拆处补偿其大理石差价款97万余元并承担诉讼费用。陈希寿则假模假样地作为市征拆处的诉讼代理人应诉。在法庭审理阶段,陈立伟、许美贵不仅出示了收集到的伪证材料,还继续指示部分证人当庭作伪证。同年7月30日,法院作出作出民事判决,由市征拆处补偿陈立伟、许美贵大理石差价款97万余元并承担诉讼费用。判决生效后,陈立伟、许美贵如愿以偿,通过“合法”途径骗取了国家的巨额补偿。
案发后,陈立伟、许美贵等人均受到了法律制裁,骗取的征地补偿款被全额退回,“潜伏”律师陈希寿的丑行也随之败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