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助力长江“十年禁渔”
以案释法,助力长江“十年禁渔”
为实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近日,临澧县检察院前往新安镇上坪村村委会公开宣告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不起诉决定。公开宣告活动邀请了人大代表、律师代表、村干部代表和村民代表以及县森林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相关人员参加。
会上,临澧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敏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释明了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事实、证据及法律依据,对两名被不起诉人予以训诫。被不起诉人表示服从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感谢检察机关给予悔过自新的机会,并自愿落实增殖放流、修复生态环境的责任。
会后,县农业农村局渔政站站长刘祥,森林公安局副局长田开东,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敏、专职检委冉楠结合工作职能职责进行了法治宣讲。
人大代表、律师代表、村民代表相继对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工作建言献策。人大代表杨劲表示,禁捕是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重大举措,必须大力宣传,引导社会各方全力支持禁捕工作。
律师代表徐明健表示,个人同意并支持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这次的公开宣告活动体现了执法人性化和司法关爱,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很好。
村民代表朱益执表示,感谢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对老百姓的关心和关爱,送法进社区;感想坚决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此次不起诉公开宣告活动体现了临澧检察机关聚焦长江“十年禁渔”的责任担当,兑现了检察机关在办案中更好服务发展大局、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司法承诺,彰显了检察机关打击、预防、监督和保护的职能作用,是推进临澧蓝天、碧水、净土司法保护的又一新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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