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万金饰 女工一“捡”当何罪
300万金饰 女工一“捡”当何罪
简要案情
梁丽,女,40岁,湖南开封人,被刑拘前是某清洁公司员工,负责深圳机场侯机楼B楼出发大厅的清洁卫生。2008年12月9日上午8时20分左右,梁丽在机场侯机大厅里打扫卫生。当她第一次走到19号登机柜台时,看到垃圾桶附近有两个女乘客带着一个小孩在嗑瓜子,她们中间有一辆行李车,车上放着一个类似方便面箱的小纸箱。过了五六分钟,两位旅客急急忙忙跑进安检门。梁丽第二次来到19号柜台垃圾箱旁,看到那个小纸箱还在行李车上,以为是她们丢弃的,左右看看也没有 ,就顺手把纸箱当作丢弃物清理到清洁车里,然后梁丽继续在大厅里工作。
后梁丽将“捡”到纸箱的事两次告诉了公司同事。在有同事拿出纸箱中的首饰经询问证实为真的时,梁丽仍认为顶多是从路边小摊买的假首饰。中午下班后梁丽把小纸箱带回自己家中。傍晚约6时左右,两名警察来到梁家调查,梁丽主动交出了纸箱。经鉴定,该箱首饰总价值超过300万元。目前,梁丽因涉嫌盗窃罪,被深圳警方羁押。
细节:
梁丽因“捡”到价值超过300万元人民币的黄金首饰,有可能被司法机关以盗窃罪进行起诉,一旦定罪,因为数额巨大,梁丽要面临的最高刑罚是——无期徒刑!很多网站都开辟了网友投票,让网友表明对梁丽案的态度。而目前已经有超过60万的网友投票支持梁丽的行为不应该被认定为盗窃。
是盗窃还是非法侵占罪,还是根本不构成犯罪?众多的舆论给了司法部门莫大的压力。其实,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在司法实践中常常由一个细节就决定了。
细节1 警方做工作20分钟梁丽才讲出黄金首饰存放点,开始说捡的是矿泉水和洗手液
细节2 机场严格规定了捡拾纸箱必须上交,为何先放在残疾人洗手间内?
细节3 梁丽特意找一名同事去机场里面的黄金首饰店确认。
细节4 在知道纸箱里是黄金首饰的情况下,还认为“是假的”,将纸箱拿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