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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公安局长到受贿案犯

来源:转自安徽人民检察院网站 发布时间:2007-01-15 11:19:35 浏览次数: 【字体:
2005年10月28日上午9时。
    山西省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法庭的旁门敞开着,邵建伟在跨进门的那一瞬间,感觉到自己的脚步是那样的沉重。
    记者的“长枪短炮”在他眼前不断闪烁,他仿佛又回到了过去。从权倾一方的公安局长到失去自由的阶下之囚,巨大的反差使他百感交集……

少年得志仕途坦荡
    他曾是太原市公安系统最年轻的局长
    邵建伟,1957年11月出生于太原市一个工人的家庭里。兄弟姐妹5个,他排行老二。
    1969年6月,他的父亲因病撒手人寰,那一年邵建伟只有12岁。在突如其来的变故面前,是母亲用瘦弱的肩膀扛起了全家的重担,把他们兄妹5个抚养成人。
    1977年10月,邵建伟随着“上山下乡”的洪流,到太原市的一个山村插队落户。这时国家刚刚恢复高考,邵建伟久违了的大学梦被重新唤起。
    1978年8月,邵建伟如愿以偿地考入了被誉为山西警界的“黄埔军校”——山西省人民警察学校。
    两年后,邵建伟毕业,被分配到太原市公安局北城分局杏花岭派出所担任户籍民警。三年后,被提拔为敦化坊派出所所长。
    1990年,33岁的邵建伟由太原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处长,一跃升至太原市北城公安分局副局长。1995年9月,出任太原市北城公安分局局长、党委书记,成为太原市公安系统最年轻的局长。
   1998年3月,邵建伟在仕途上再进一步,升任太原市公安局副局长兼杏花岭公安分局局长。2001年6月,调任临汾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4年的从警生涯,邵建伟留下了步步攀升的脚印和耀眼夺目的荣誉。
    有人曾说,邵建伟的升迁之路颇具传奇色彩,他的工作能力是大家一致公认的。他在工作中既思路明确、脚踏实地,又雷厉风行、充满激情,应该说他的仕途之所以如此坦荡是得益于他的实干和“巧干”。

计较得失心理失衡
    金钱左右了他的价值和行为取向
    仕途坦荡、事业顺畅,邵建伟志得意满,人气指数直线上升。他的身边经常聚集着找他办事或进行感情投资的各色人等,其中私企老总、个体老板不在少数。在这些“先富起来的人”的面前,春风得意的邵建伟常常自叹不如,觉得自己除了获得领导的赏识和众多的荣誉之外,没有得到太多的经济利益。想到某些人动动嘴、跑跑腿、玩玩资金游戏,就能让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钞票流到自己的口袋里,邵建伟的心中有些愤愤然了。他开始算计自己退休的时候能有多少钱,自己一辈子能挣多少钱,他越算越觉得自己付出太多、得到的太少,心里也就越来越不平衡。他觉得“有职有权固然是好,但一退休就什么都没了。不如有钱,永远是自己的,身后可以留给家人孩子。”他的头脑里从此印上了“钱”字,把自己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定位在获取更多的物资财富上,党的宗旨、人民的利益全部置之脑后。
    这正是邵建伟堕落的开始——
    1998年7月11日晚,《中国市场经济报》山西记者站职员吴冰向因让路问题与之发生争执的出租车司机钱永平连捅数刀致钱死亡。1999年7月6日,太原市杏花岭公安分局将吴冰抓捕归案。吴冰之父吴元(原太原市商业银行行长)急得如坐针毡,他四处托关系、找门路,一心要把儿子“保出来”。一天,吴元向东海海鲜酒家有限公司董事长吴建宏说出了自己的这件烦心事,吴建宏说他和分局局长邵建伟关系很好。吴元像抓住了救命稻草,不日,他在东海酒家设宴款待邵建伟,席间提出给吴冰办理取保候审的请求。
    10月中旬的一天,吴元在山西大酒店约见邵建伟,再次为儿子请求取保候审。说话当中,吴元将装有20万元的塑料袋推到了邵建伟面前,说:“这是我的一点心意。”过了几天,邵建伟给三桥刑警中队队长魏某打电话,说想看看吴冰故意伤害案的案卷。随后在一个星期天的上午,在御花园大酒店里邵建伟将案卷交给吴元查阅,并交代吴元“下面的事情你该做什么自己做”。吴元心领神会,知道邵建伟的话有两层意思:一是要做好有关证人的工作,让他们改变证言;二是要做做具体办案人员的工作。10月30日,邵建伟主持召集三桥刑警中队长、法制科科长和分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开会,以让吴冰协助抓捕同案犯为由,决定给吴冰办理取保候审。当天吴冰就被取保。
    邵建伟就这样轻易地将吴元的20万元收入囊中,但他还不满足。事后,他还在吴建宏面前抱怨:“看你介绍的人,给我找了多大的麻烦,让别人说多少闲话,让我担多大的风险!”一个月后,吴建宏在香港的景福钟表店花了29万多港币买了5块“百达翡丽”手表,连同发票一起送给了邵建伟。
    1999年11月14日,犯罪嫌疑人任帅因涉嫌绑架罪被留置于杏花岭公安分局。任帅的亲属、“山西涉黑第一案”的主犯李满林通过原太原市检察院干警罗毅伟找到邵建伟,请求为任帅办理取保候审。见老同学亲自出面相求,邵建伟自然是格外尽心,当天便指示分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给任帅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几天后,罗毅伟将李满林交给他的10万元送给了邵建伟。邵建伟笑纳了5万元, 5万元退给了罗毅伟。
    贪欲的阀门一旦打开,就再也无法关上了。邵建伟在担任太原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处长、太原市杏花岭公安分局局长和太原市公安局副局长兼杏花岭公安分局局长期间,还非法收受2名私营企业主的13万元、接受他人为其支付的集资房款8.96万元。

钱权交易疯狂敛财
    用金钱攫取权力,让权力产生更多的金钱
    自从权力给邵建伟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后,他充分体会到了权力的价值,进而渴望拥有更多的权力。邵建伟说“我对权力的欲望和兴趣远远大于金钱。在追求权力的过程中,我更多想的是‘有权就有一切’‘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用权力来满足个人精神和物质需要的错误的思想意识,错误的动机目的,决定了我对权力的追求必然处心积虑,不择手段,甚至不惜以身试法,违法违纪”。
    为了追逐更大的权力,邵建伟做出了很多努力:比如,确定更高的权力目标、学习研究西方的选举办法、注意表现,干好工作、拉拢群众,打好基础、贿赂关键领导等。要“买官”首先得有雄厚的资金基础,这就需要不断地聚敛钱财,用金钱去攫取权力,再用得到的权力去获取更多的金钱。
    邵建伟敛财的主要方式就是利用干部调整和机构改革收受贿赂。
    从1995年9月到2001年6月,太原市北城公安分局、杏花岭公安分局进行了多次较大规模的干部调整。在众多希望“进步”的干警中,一些人各显神通,用各种方式向局长邵建伟“表达心意”。而邵建伟也非常愿意做这种“顺水人情”,对于小到三五千大到十几万的贿赂他一律照收不误。最后的结果是,28名给邵建伟送过钱物的干警均不同程度地得到了提拔和调动,而邵建伟收受他们的钱财共计折合人民币63.66万元。
    2001年6月邵建伟调任临汾市公安局局长后不久,临汾市各县区公安局长、政委开始进行大交流。2003年一场轰轰烈烈的机构改革又在临汾市公安局拉开了帷幕。从2001年6月至2004年3月,邵建伟故伎重演,再次利用干部提拔调整之机,非法收受临汾市13名公安干警的钱物共计人民币52.03万元、美元1万元。
    邵建伟说“在调整干部中,各方面条件差不多的情况下,给我送了钱的或送钱比较多的得到了较好的职务,没有给我送钱的或送钱比较少的得到了较差些的职务,也有个别本不该提拔使用的同志,死缠硬磨通过关系要送钱要提拔,也提拔使用了,只是位置安排得差些”。

东窗事发流水落花
    梦醒落马时,怎一个“悔”字了得
    和许多贪官一样,邵建伟在案发后,先是心存侥幸,负隅顽抗,得知回天无力后,便彻底交代罪行。经过痛不欲生的灵魂炼狱后,他对自己的犯罪历程进行了反思,写下了近10万言的检查和忏悔。
    在法庭上,邵建伟显得非常平静,他似乎已为这一天的到来做好了准备。对于公诉人针对起诉书中指控的40余起犯罪事实提出的“你收受某人多少钱是否属实”等问题,邵建伟大多以“是”或者“属实”作答。
    在被告人的最后陈述中,他这样说道:“……面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我深感辜负了党组织的信任培养,败坏了公安机关的声誉,对不起党、对不起人民、对不起公安机关,对不起有关的当事人,对不起曾经关心支持我的领导同事,也对不起年近八旬的母亲和其他家人,我此刻愧疚悔恨万分!”
    “我感到我的认罪态度是诚恳实在的,我的悔罪心理是深重沉痛的,对组织的查处我毫无怨言。因为我有负于组织的信任培养,对法律的判处我认罪服法。我愿意成为全省党员干部、全省公安机关,乃至全国公安机关的反面教员,以起警示教育作用。”
    24年来,邵建伟从普通民警攀升到公安局长,又从公安局长沦落为受贿案犯,从云端到谷底,他的人生宛若一条抛物线,最终以自己最无法接受的方式在人生舞台上完成了谢幕。
    大墙之内,铁窗之下,邵建伟痛定思痛,他这样告诫和他有同种想法的人们:
    “不要有侥幸心理。有时候你觉得自己做得完美无缺、天衣无缝、天知地知,其实不一定什么时候就可能东窗事发。我的感受很深刻!”
    “可以说你做的每一件事情,都是埋下的定时炸弹。有些人退了休可能在家里也不安全,未必是查你自己,有些事情就可以把你牵扯出来。所以说还是那句话: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要想人不告,除非己莫为;要想人不查,除非己莫为。陈毅同志说得好,手莫伸,伸手必被捉!众目睽睽难逃脱,确实是这个道理。”

相关链接
    2005年11月18日,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邵建伟有期徒刑9年。
    法院查明:邵建伟在担任太原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处长、太原市公安局北城公安分局局长、太原市公安局副局长兼杏花岭公安分局局长、临汾市公安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犯罪嫌疑人家属、公安民警、私营企业主钱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62万余元、美元1万元和价值29万港币的高档手表5块。
    法院认为,鉴于邵建伟能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积极退缴赃款、赃物,认罪态度好,有重大立功表现,依法可予减轻处罚。
    邵建伟当庭表示不上诉。(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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